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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之后男方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开发商无住宅质量保证书合法吗

添加时间:2022年4月28日 来源: 泸州合同律师   http://www.yxlhlaw.com/

 谢鹏,泸州合同律师,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结婚之后男方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

结婚之后男方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


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在婚后一方购买的房屋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所以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,但以个人财产购买的除外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


第十七条;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
工资、奖金;


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


知识产权的收益;


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
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
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
第十八条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:


一方的婚前财产;


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

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

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
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


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


我国《婚姻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“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


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

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,一般应把隐藏、转移、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、转移、毁损、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,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,不足折抵的,差额部分由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。”这一司法解释加大了未转移财产一方的保护力度。但如何将保护力度落实到实处,实现自己的最大权益呢就需要当事人增强法制观念,学会利用法律知识、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


法律规定明确了,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,根据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,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,隐匿了多少,如果举不出证据,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。


而在现实生活中,许多家庭地位偏低的当事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,常处于证据收集的劣势。且目前家庭资产状况又日趋复杂,除了住房,还有股权、经营权等,发生离婚诉讼时,一方隐匿、转移财产,甚至编造假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,如果受害方对新型的理财方式不了解,或者根本就不知情;;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干了些什么,每天见到的就是明处的这些东西,对于暗处的一无所知,那么,就无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证据收集任务;当客观事实不能被完全证明时,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实,也只能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归属他人。


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在婚后一方购买的房屋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所以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,但以个人财产购买的除外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。




开发商无住宅质量保证书合法吗

开发商无住宅质量保证书合法吗

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,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,所以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不合法的。


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


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,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。


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、保修范围、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,承担商品房保修。


保修期内,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,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,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。




商品房交付的条件


一般情况下,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均约定单体竣工验收合格,就是指开发商取得上述四方会签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,但经常忽视了消防专项验收,未经消防专项验收是不允许交付的。


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,不得低于上述最低标准。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低于上述最低标准的,该合同约定无效,业主可以拒绝收房。


很少有合同约定通过综合验收作为交房标准的,因为要达到综合验收条件,除要达到单体竣工验收的条件外,还要水电暖等配套均开通且经相关水务、电力、供热单位盖章,小区硬化、绿化完工并验收等等,最终取得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》,具备办理大房证的条件。一般来讲,单体竣工验收后,业主就可收房并装修,可能水电是施工临时水电,通过单体竣工验收是绝大多数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。


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,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,所以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不合法的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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