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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委托后,代理人还有代理权吗?因委托代理发生纠纷,要到哪个法院起诉?

添加时间:2022年4月28日 来源: 泸州合同律师   http://www.yxlhlaw.com/

谢鹏,泸州合同律师,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
转委托后,代理人还有代理权吗?

受托人进行转委托的情形很常见,既有合法的,又有不合法的,但不管转委托合不合法,很多人都会心存疑问,受托人在转委托后,其自身还没有代理权。这个问题关系到,受托人在遇到合适机遇时,能不能不经过接受转委托的人直接完成代办事宜等问题,因而值得重视。


受托人转委托后,依然具有代理权


受托人在进行转委托后,其与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并没有终结,所以受托人依然就具有代理权。受托人失去代理权的情形,如下:


1、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。当委托代理合同到期或委托代理的事情办完后,受托人通常失去了代理权。


2、委托人取消委托或者受托人辞去委托。


3、受托人死亡。一般情况下,作为受托人的自然人一旦死亡,代理权随即终止,代理关系也就相应地终止。但在实践中,基于维护交易秩序和民事法律关系正常进行,保护代理人及第三人的利益,委托人死亡往往不能成为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。


4、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。如受托人突患精神疾病等原因等。


5、作为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法人终止。在工作生活中,公司、企业等法人也是可以作为受托人的,但法人也是可以终止的,如同自然人死亡一样,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随之消灭,代理权就消灭,双方的代理关系终止。


受托人转委托后直接行使代理权的,需征得同意


尽管受托人在进行转委托后,依然具有代理权,但想越过接受转手委托的人直接完成委托人要求代办的事情的,应当先和接受转委托的人协商,以免造成重复、违约等问题,从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。


很多时候,受托人在进行转委托时,不会失去自身的代理权,在征得接受转委托的人的同意,甚至解除转委托关系后,依然可以直接完场代办事宜。如果因为代理权有无,转委托后何时行驶代理权等问题发生纠纷的,我们建议最妥当的可以咨询专业委托代理合同律师,在作进一步处理。



因委托代理发生纠纷,要到哪个法院起诉?

在社会生活中,让他人代为办事,是非常普遍的现象,但是委托他人办事发生纠纷,也是常见的一种纠纷。当出现委托合同纠纷时,不管是委托人,还是受托人,都应该知道该到哪里起诉,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
按照的规定,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
委托代理合同,也是合同的一种,同样适用上述原则,如委托代理合同出现纠纷,就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。


但这里仍需要注意以下两点内容:


1、被告住所地,是包括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两种情况的:


住所地为户籍地的,原告在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被告。例如委托人A起诉受托人B,B经常居住地是其户籍地的,A到B户籍地法院起诉,就可以了。


要是被告经常住所地与户籍地不同的,原告应该到被告以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,但要注意的是,被告就医的地方除外,这时应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。


例如委托人A起诉受托人B,而B因工作需要已离开户籍地,在被起诉前已经在C地居住满一年,那么A就应该到C地法院起诉B。不过,B离开户籍地是为了治疗需要的,A就要到其户籍地起诉了。


2、合同履行地,是指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地点应为合同履行地。如委托人张三委托李四在S市,那么S市就是委托合同的履行地,如张三与李四发生纠纷的,可以选择在S市法院起诉。


准确定位到哪里起诉有重要意义,原告到合适的法院起诉,不但方便自己,而且不会因被告提起管辖异议,导致诉讼进程被拖慢。当然了,要是无法自行确定去哪里法院起诉的,可以向无权代理的专业律师咨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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